十一月 14

2005年11月14日,也不知道是比去年的11月14日冷了一些还是暖了一些。人们总是在记忆的碎片中生活着,忘记的比记得的多出许多。记得的才是活过的,于是本来就短暂的生命变得更加短暂。或者,根本就是在欺骗自己吧,既然不能保证活着的一定会记住,那如何能保证记住的就是自己活过的呢?于是,我不觉得这个早上和其他的早上有什么不同,我只记得昨天这个时候我打开电视看麦蒂发彪。

久经考验的车界干将,杰出的交通工具,伴随九年来风风月月的我那可爱的自行车,在今天早上,被证实永远的离开了我。瞬间,我从一个穷光蛋,变成了另一个穷光蛋。连自行车都不让我骑了啊!苍天啊,大地啊,是哪位神仙姐姐非要拿我撒气啊?

是凡是寻常老百姓,大多经历过自己或者自己身边的人自行车被偷的事情。记得最早一次经历偷车还是在我小时候,那时候老爸有一台威猛的老28,除了铃铛不响,哪里都响。老爸骑到哪里都不锁,找个墙根一靠,就不管了。竟然许久都没有丢,用老爸的话说,这么破的车,谁要啊。转眼到了90年代,突然有一天,老爸的车不见了,faint,还真有人偷啊,到省事了,锁都不用撬。再往后把丢车当成一种习惯了,偷车的谁管新的旧的,拿了总有他们拿的原因。

到了大学更是习惯性的经历丢车事件了,听说还有人半夜骑个倒骑驴,看见车就搬走的。实验室有位同学2年丢了5台车,不过据说还算不上倒霉的呢。于是想起来本科时候听cynthia讲的一个笑话,说他们北大经常丢车,有一回,一个同学再也丢不起了,就买了NN把锁,把车锁了个结结实实,才安稳的去睡觉。第二天起来,发现车子不见了,只留下一地的坏锁,还有一张纸条,上书:“你丫还真以为北大没人了啊?”

丢车这事情说不明白,要丢就总丢要不就总也不丢。或者突然间就丢了。其实还是那句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,丢车可不像是和猪八戒搞对象,吐啊吐啊就习惯了,丢车这事情很烦人的。我有不少同学丢激了眼,干脆再也不骑车了。郁闷,俺们穷学生没多大愿望就想在路上节约一些时间,怎么就不行呢。

有同学安慰我说,兴许又发现车回来了也说不定。心想那可真是记忆的欺骗了,或者我这车根本都没丢,只不过消失在另一个次元了。faint,我还是宁愿它被偷了,那样比相信平行空间的存在要安稳一些。

BTW,我的自行车蓝色,黑斑,横梁上有TOP BIKE字样,我前面给装了个白色车筐,车筐坏了,用绳子系在车把上,前天两根绳子又折了一根,估计会被换掉了。一条车腿是黑的,一条是灰的,18级变速,前后挡泥板都变形了,下雨天会溅水。尾灯被撞碎了,车座有点偏。谁要是遇到了骑这车的主,您要是心狠就帮我打他一顿,扭送给公安叔叔,您要是心善,就替我告诉他一声,小心点,车闸不太好使了,您让他把车送回来,回头我给他买台新的。不过您要是看到一身高175,带眼睛,风度翩翩的学者状青年在骑,您慢动手,也许这车真的晃悠一圈又回来了也说不准。

别了,我的TOP BIKE,摔他丫的。

Update: 其实最伤心的是:我,以及我的家人,我的同学,我的朋友们,对类似事件的发生根本无可奈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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